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0)沪0101执恢648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667弄29号202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王某某 | |
拍品现状 | 占用情况 | 有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 | 无 | |
户口 | 有 | |
欠费情况 | 1、 从物业口头得知至2020年12月底物业管理费全部缴清。收费标准为1.15元/平方米,99.9元/月。 2、 从水电煤官方电话查询得知该标的欠缴10月水费账单44.8元;欠缴12月电费账单70.6元;燃气费至2020年11月止共欠缴本金438元,滞纳金612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 抵押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 抵押权人:李某某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667弄29号202室(建筑面积:86.93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地产权证号:闸2012007109;房屋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3年;总层数:14层;核准日期:2012年7月16日。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闸北区大宁路街道312街坊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面积:58496平方米;使用期限:2005-11-22至2075-11-21止。 四至情况: 东至久光百货,南至大宁路,西至万荣路,北至大宁郁金香公园。 特别提示:第一,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第二,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第三,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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